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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污水渗漏事件行政处罚决定终出炉

时间:2012-05-24 16:28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郑晓波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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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污水渗漏事件信披违规的行政处罚决定终于出炉。中国证监会23日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紫金矿业及公司6名执行董事因信披违法违规而受罚。“紫金矿业的相关行为不仅污染了自然环境,而且污染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市场环境,是一种错上加错的行为。”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依据《证券法》,证监会近日决定对紫金矿业以及6名执行董事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紫金矿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陈景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罗映南、邹来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刘晓初、蓝福生、黄晓东给予警告。

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因紫金矿业污水渗漏事件,2010年9月26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对紫金山金铜矿作出罚款956万余元的行政处罚;2011年5月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紫金山金铜矿判处罚金3000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分别判处3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0年7月3日下午,紫金矿业员工在巡查时发现紫金山金铜矿所属的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污水渗漏,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知悉情况后,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执行董事罗映南、邹来昌等马上赶赴现场查看情况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010年7月4日下午,污水渗漏得到控制。据测算,此次事故排入汀江的酸性含铜废水量为9179立方米,排放浓度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限制比较,严重超标。该事故导致汀江下游网箱鱼出现死亡。

此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领导陆续赴事故现场指导应急处置。期间紫金矿业执行董事陈景河、罗映南、邹来昌、刘晓初、蓝福生、黄晓东多次召开碰头会,研究污水渗漏有关信息披露问题,并决定暂缓披露,直到2010年7月12日晚上紫金矿业才发布了关于污水渗漏情况的公告。

信息披露的延误直接导致紫金矿业股价波动,使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紫金矿业是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0年7月18日,证监会对紫金矿业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过细致调查,证监会认定,紫金矿业污水渗漏事故,对当地环境造成了重大破坏。对于这一可能影响紫金矿业股票价格的重大事件,紫金矿业未能按规定及时公开披露,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有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董事长陈景河、时任执行董事罗映南、邹来昌、刘晓初、蓝福生、黄晓东。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尽管紫金矿业延迟披露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并非故意隐瞒污水渗漏事故,但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在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后,首先应当依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将可能产生的后果及时告知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以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该负责人强调,紫金矿业的相关行为不仅污染了自然环境,而且污染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市场环境,是一种错上加错的行为。广大上市公司应以本案警示自身,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编辑:朱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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