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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军:我国合流制溢流污染的现状和解决途径的思路

时间: 2020-07-20 14:41

来源: 中国水网

作者: 王凯军

近年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比例不断提高,但是排水系统雨天溢流造成的城市面源污染,已成为城市水体污染的重要问题之一。溢流污染的有效控制,对改善水环境,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有着重要作用。而随着全国黑臭水体治理到了攻坚和收尾阶段,城市污水治理设施逐步完善,消除“城市面源污染”成为了下一步改善水环境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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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比例不断提高,但是排水系统雨天溢流造成的城市面源污染,已成为城市水体污染的重要问题之一。溢流污染的有效控制,对改善水环境,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有着重要作用。而随着全国黑臭水体治理到了攻坚和收尾阶段,城市污水治理设施逐步完善,消除“城市面源污染”成为了下一步改善水环境的重要任务。国家发改委:下达35亿元中央投资 治理重点流域水环境

近期,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及生态环境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了“促进城市黑臭水体长治久安推动城市面源污染全面管控研讨会”,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推进过程中的城市面源污染问题展开探讨,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国家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与评估工程技术中心主任王凯军以城市水环境管理与考核变化引起的技术和标准问题为背景,分享了他在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方面的看法。

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将是重点方向之一

王凯军介绍道,我国面临城市水环境管理重大战略转折期,具体表现为四大趋势:

从追求工程结果转变为关注环境效果。过去追求点源污染治理,在河长制推行后,从监控重点污染源转变为监控河流断面水质。

污染源发生变化。主控污染物类型由机污染控制为主转变为氮、磷营养元素控制。生态环境部水司司长张波也曾表示,在下一阶段的城市水环境治理任务中,COD浓度不再是主要问题,河流中的氨、氮等污染物的控制将成为关注重点。

从点源控制转变为面源控制。水污染控制主战场由点源控制向流域综合整治方面转变。不仅如此,农村和城市面源污染治理的比重也将进一步提高。

从被动防治转变为主动修复。王凯军表示,由过去被动防治转变为主动进行生态修复和建设,特殊地区主动追求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更高的环境质量是一个普遍趋势。

在上述四大趋势中,王凯军重点分析了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对城市水环境的影响。他表示,雨水溢流污染带来的面源污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我国河流断面水质在汛期达标率明显低于非汛期。而国控断面考核频率不断提高,过去一个季度监测四次,随着断面自动监测站的普遍建立下一步或许将发展到周、日考核阶段,达标率或将进一步下降。

以北京市通州北运河(北关闸下游段)为例,王凯军进一步解释,以目前的现状来看,当城市出现中小降雨时,城市及农田面源径流直接入河,在短期内将会对河道水质产生较大影响,北运河河道水质指标将迅速由30-40mg/l上升至70-90mg/l,局部水质指标甚至将达到100mg/l以上。针对北方地区缓流水体,在上游来水缺乏及河道发挥自净作用有限的前提下,雨后10-15天左右,河道水质一般无法达标。如果夏季出现多场降雨,将对整个夏季的河道水质达标率产生严重影响。

王凯军总结道,根据建设2035年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城市面源污染控制不得不重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城市面源污染控制是今后的重点方向之一。

我国排水体制已不适应环境管理变化的需求

雨天排水系统造成的溢流污染作为制约城市水环境面源污染控制的重要因素,成为了城市水环境治理领域中难点问题,排水系统采取合流制还是分流制的争论也成为了行业内的焦点。

王凯军表示,我国排水体制已不适应环境管理变化的需求。根据当前和下一步的水环境问题的彻底解决应当聚焦于合流制与分流制的制度的顶层设计,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采取合流制或分流制的原因已经与降雨无关,而不要纠结与评价两种制度孰优孰劣。目前我国排水体制是城市排水思路的设计,而不是水环境质量达标思路考虑的,这也是传统治理体系造成部门条块分割的结果。事实上,分流制体系雨水的初期雨水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没有进行制度设计;对于合流制排水体制,欧美等发达国家大多数采取合流制,比如,英国、法国、德国合流制都在70%左右,西班牙更是高达80%。德国科隆市合流制管系甚至占94%、日本东京合流制系统占90%以上。而我国普遍采用的截留式合流制下,以往规定的截留倍数比较低,同样对于合流制溢流污染(CSO)控制也还没有列入议程。

在中国现阶段的排水系统,遗留了大量截留式合流制系统。从国际经验来看,国外的初期截流倍数比我国大得多,以控制径流总量(T)为目标,世界各国径流截留率一般在80-95%以上,在考虑绿色基础设施之前就已对溢流污染有所考虑,在雨水来临之时,对溢流部分是基本可控的。而我国采取的是有限截流设计理念,虽然名曰“截” ,但其实质是“排”,只以能截留的n倍为目标,是为“小n思路”。

根据研究表明,初期雨水污染物浓度高于污水厂排放标准,混合雨水污染物浓度也不能满足水环境要求。我国下一步将采取更大倍数截流标准,然而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3.3.3条款中截流倍数宜采用2~5的要求,甚至采用10倍截留率,以Ⅲ类水、Ⅳ类水标准来看,溢流污水浓度也不能满足水环境的要求,氮、磷这部分仍然超标。

编辑: 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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