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环保局发布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点的摸底调查工作,以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通知要求,必须调查每个取水点的详细地理位置、名称、所属流域(标明所属乡、村、组),及该取水点的经纬度。对所调查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点可能构成威胁的污染企业(主要是流域范围内化工、焦化、冶炼等企业),必须掌握其情况,如距取水点的距离,以及取水点和主要城镇的距离等。此外,该饮用水源点的饮用人群数量、管理部门、供水现状等也是必须调查清楚。
省环保局要求,各市(州、地)环境保护局应于2008年3月21日前,将辖区范围内的调查摸底结果汇总上报。
编辑:张倩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