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普查方案,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本次污染源普查的主要内容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以及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等4个方面。其中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两部分,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农业源包括第一产业的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生活源为第三产业中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状况;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
据悉,根据省政府部署,我省目前已成立了以副省长陈加元为组长、省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全面普查将从2008年1月正式开始。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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