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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亿元的污水净化装置被认定为“不宜推广”

时间:2001-06-03 06:41

来源:扬子晚报 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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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以来,江苏省仅南京、镇江、徐州和常州四市就投资1亿多元建起了1800多座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装置,研发者宣称其处理水质可以达到二级排放标准。日前江苏省建设厅、环保厅和科技厅联合发文,认定该装置存在问题,不宜采用行政手段强制推广。

  在江苏省建设厅,记者看到了一份由三个厅联合组成的课题研究小组提交的报告。报告指出,该装置的稳定性难以保证,出水水质较差,9个抽检用户出水水质无一达到二级排放标准。这样的水直接进入排水管网后,会成为河湖的新污染源。同时,由于通风管放置不规范,导致甲烷等气体不能及时排出,从而留下了安全隐患。徐州祥和小区就曾发生过小孩在出水口处燃放爆炸物而引发的气体爆鸣事件。在鉴定会上,专家们认为该装置虽然对于削减生活污水污染物有一定作用,但功效与化粪池相当,而造价却是数倍,只能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区以外的边远地区以及无集中处理条件、分散生活污水处理的辅助性过渡处理措施,而不能代替成熟的生物二级处理技术。(2001年06月03日摘自《扬子晚报》记者 陆艳)



 《中国水网》编者按:此事在半年前我们就作了报道。这个曾得到有关方面“鉴定”的推广项目,既然名不副实,如何得以在好多省市应用?那个“推广”文件确实起了作用。江苏省发现后,为了阻止浪费国家资财的问题继续蔓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经过认真调研,不怕得罪有关方面,出台了“不宜推广”的文件,总算有了个说法。可其他有些省份还在大力推广,不知能否吸取教训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只怕要更高层次的部门出来说话了。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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