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市河长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城区、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认真落实南宁市2018年第1号总河长令,根据南宁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工作部署,通过督查,着力解决“河长履职、治源控污、截污纳管、清淤疏浚、长效管理、生态修复、拆违打非、活水入河”等重点难点问题,查纠工作薄弱点,以强有力的督查举措助推南宁市黑臭水体治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今年,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将派出专项督查组,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督查范围为南宁市城市黑臭水体河流及其流域范围。督查主要内容为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河沿岸乱象开展整治的实施情况。重点督查9个方面内容,具体为各城区、开发区、县、乡、村级河长巡河等履职情况;南宁市总河长1号令中“四乱”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河面、河岸保洁情况;河道水体、颜色情况;入河排污口监管情况;内河沿岸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排放情况;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废弃农作物情况;在建工地黄泥水、施工废水、工地临时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情况;内河沿岸违章搭建情况。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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