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众参与,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群众全过程参与城市黑臭水体的筛查、治理、评价,监督地方政府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开展。在黑臭水体的整治、维护、保持和长效管理过程中,实行“河湖长制”,明确每一水体水质管理的责任人,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五)认真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分区分类、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布局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合理选择分散式处理工艺和技术,推动城乡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适当向城郊结合部延伸。靠近城镇的农村采用敷设污水管道或建设污水泵站等措施,将污水排放至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进行集中处理;远离城镇的乡村要分区分类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鼓励和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按照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到2020年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总体方案〉和〈四川省到2020年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农业〔2015〕56号)精神,推进农田残膜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回收利用。控制渔业养殖环境影响,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集约化养殖,配套完善水净化设施,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的使用。
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综合整治,分类推进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水源环境监管,因地制宜开展水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水质监测及检测能力,防范水源环境风险。明确供水工程及水源管护主体,建立健全水源巡查制度,推进县级农村供水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和维修养护基金建设,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以供水人口多、环境敏感的水源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支持建设的水源为重点,对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其他水源应划定保护范围。到2017年底,完成旌阳区流域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鸭子河流域什邡段对水质改善有明显作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程、绵远河略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石亭江流域什邡段对水质改善有明显作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程。到2019年底,7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70%,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得到有效保障。
(六)加强河道综合整治
积极开展农村河道、小塘坝、小水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渠连通等集中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河流生态。强化企业排污监管,推行企业“双达标”清洁生产行动。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厂和沼气工程。加强湖库、河塘、滩涂水产养殖监管。力争2019年沱江流域德阳段断面优良水质率达到70%以上。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7年5月至9月)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作为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和责任主体,按照分工要求细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程推进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实施阶段(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计划目标细化阶段性目标任务,量化水污染控制指标和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保护标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分步骤推进并全面落实计划。在项目推进时,要强化监督检查,注重节点考核,抓好项目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按期建成投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
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德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加强定期检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自查和市级督察,查问题,找差距,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德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理顺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职责、统筹协调。贯彻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三年完成城镇污水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目标。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监管和考核,组织编制德阳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工业废水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推动工业废水处理装备研制及推行自愿性清洁生产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德阳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组织开展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
市环保局负责指导重点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序进行,为建设单位办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集聚点)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污泥处理处置。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市水务局负责建成区河道管理和河道调水补水工作。
市建投集团负责建成区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污泥处理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和营运的扶持力度,落实项目建设营运的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的扶持和优惠政策,降低城镇污水处理企业的生产和营运成本,扶持企业发展。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的成本并合理盈利,凡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成本的,研究出台成套相关扶持政策。保障企业在正常利润下经营。落实强制使用等适当的激励或约束政策,鼓励和引导城市卫生保洁、园林管护、工业企业或其他用户使用再生水。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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