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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四湖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正式印发(附方案)

时间:2016-11-10 14:23

来源: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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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市区四湖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四湖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12日

沙市区四湖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和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集中解决四湖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维护区域水环境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指导,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结合我区实际,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湖兼顾,加强四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修复。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境管理和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三条红线”,落实“四项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形成“政府统领、部门督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切实改善我区水环境,提高四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把沙市打造成为“城绿水清、人水和谐”的亲水之城。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2017年,四湖流域沿线污水处理厂运行率和沿线涉水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国控、省控、市控涉水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完成四湖总流域沿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化肥使用量年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完成西干渠、豉湖渠、中心渠、三八渠、马蹄渠及其他内河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流域综合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完成长湖湿地环境保护,确保备用水源环境安全;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污水管网、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城市基础性设施改造工程建设进度。

(二)远期目标: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新增和改造污水管网110公里,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40%,四湖总流域沿线500米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场、户)粪便综合化利用率达100%,四湖流域沙市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5%。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对污染严重、不可控、不可治项目一律否决。2016年10月底前,对四湖总干渠线沿线所有违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2.加强工业园区管理。2017年底前,对四湖总干渠沿线工业企业废水处理工艺进行提档升级;完成沙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污水预处理工程建设,确保预处理工程稳定运行,实现区域废水与中环水业对接,经处理后达标排江。

(二)严格水环境管理

1.严格实行排污许可。2016年底前,完成四湖总干渠线沿线涉水工业企业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并严格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对无证排污的企业,勒令整改或依法取缔。

2.继续深入开展执法行动。2016年底前,配合市环保局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新闻媒体等单位,对工业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顶额处罚”,并进行媒体曝光;对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或关闭;对“十五小”企业依法实施关停。

3.加强备用水源环境保护。配合长湖管理部门加强对长湖湿地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实施河湖小农水建设项目管理,开展长湖拆围还湖行动,严厉打击向水体投肥(粪)养鱼和向水体排污的行为,依法取缔水面餐饮。

4.加大监察监测频次。配合市环保局对沿线涉水工业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每月巡查一次。每月对四湖流域及相关水体开展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应急监测方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预防演练。

(三)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实施城区截污工程。至2017年底,铺设沿河湖区截污干管,防止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建设荆沙河、豉湖渠等湖渠沿岸截污干管,封堵排污口。2016年-2020年逐年安排新建和改造城区污水收集管网,以关沮镇和沙北新区为中心,新建3个污水提升泵站。

2.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至2018年,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工作的运行机制,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并以关沮镇为中心建设污水处理厂辐射全区各乡镇。

3.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未处理或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四)切实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2016年-2020年,逐年实施每个黑臭水体整治计划,按年度完成整治工程项目。

(五)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全力推进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2016年,增加资金投入,在部分乡镇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到2020年,四湖流域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率达40%以上。

2.全力推进化肥零增长行动计划。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做到主要农作物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利用率达8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开展农作物节肥技术试验工作,重点做好粮食作物“3414”肥效试验、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试验、肥料利用率试验、蔬菜“2+X”田间肥效试验和肥料校正试验及施用有机肥、化肥减量试验等。

3.科学规划养殖区。根据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区域环境承受能力,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养殖污染防治要求。2016年底前,全区制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

4.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四湖总干渠流域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企业的清查工作,开展粪便综合化利用集中整治活动,对不达标不合规的养殖场实施整改,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率达到70%以上。严禁在四湖流域沿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加强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抓好禁限用兽(渔)药、饲料违规添加剂的监管工作。

(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1.待西干渠水质达标后,再对西干渠的挡坝进行拆除。

2.实施江河湖连通工程。利用“引江济汉”工程,加快实施江河湖联通工程,完善生态补水机制,加大生态补水频次,逐步扩大四湖流域沿线清淤范围。

四、工作要求

1.确定目标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实施情况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各司其职。按照方案制定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要求,制定具体的配套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向区环委会汇报整治工作进度,并及时整理好文件资料,建立健全档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实、有结果。

2.严格责任追究。从2016年下半年起,每半年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并实行终身追责。

3.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四湖总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协作机制,区环委会办公室积极与各地各有关部门沟通,做好协调和监督。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废水监管、生活污水处理、河道清疏、管网建设、农业面源整治等工作,定期向区环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落实问题整改。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突出问题整改,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和流域性水污染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5.动员社会参与。以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为平台,多角度、深层次持续跟踪报道,及时公布水环境信息,加大水质达标、饮用水安全、城市水体质量等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引导、激励全社会积极支持,营造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2印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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