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记者在重庆市渝大水务公司服务大厅看到,一块崭新的“城市供水水质公示”牌,立于大厅中央,将大足区卫生监督所技术人员抽取7月份的自来水卫生学评价,检测的理化、微生物指标全部进行了公示,表明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据了解,大足区有33家供水单位,其中1个城区市政供水企业、28个农村集中式供水、4个二次供水单位。根据今年6月重庆市市政委发布《关于建立城市供水水质公示制度的通知》精神,该区将定期公布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城区供水企业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每月公示出厂水9项日检常规指标和管网末梢水7项日检常规指标;镇级供水企业和单位自备水厂每季公示出厂水9项日检常规指标和管网末梢水7项日检常规指标;二次供水单位每半年公示管网末梢水7项日检常规指标。
按照“城市供水水质公示制度”精神,区卫生监督所连日来对33家供水单位供水进行采样监测,强化日常卫生管理,严格操控自来水生产工艺流程,制水过程中规范投加净水剂、消毒剂,做到足量投加,保证管网末梢水余氯含量,确保了全区无饮水安全事故发生。
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人表示,将以供水水质公示为契机,切实加强该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加大饮用水卫生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无饮水安全事故发生。
编辑:佟婧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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