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网服务使用协议》

1  释义

1.1  本条款由会员与中国水网就会员接受中国水网提供的信息服务所订立的权利义务规范。任何个人、公司或单位在注册成为会员前,需详细阅读本服务条款,当选择点击同意键或使用中国水网提供的信息服务时,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规范并愿意受其约束。

1.2   会员是指完全同意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并按规定完成注册程序,获得会员账号和会员密码的个人、公司和单位。

2 知识产权声明

2.1中国水网对本服务协议的所使用的软件包含受知识产权和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享有相应的权利。

2.2 经由本服务传送的资讯及其内容,受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未经中国水网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进行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作品。


2.3 中国水网上的所有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等,其著作权为中国水网或相关合法权利人所有。未经中国水网的书面许可,对于中国水网网站上的任何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变更或出版,不得在非中国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中国水网有权随时监控会员账号的访问情况,一旦发现上述侵害中国水网权利的行为,即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其使用权限,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4  中国水网内容及所有程序,其著作权属中国水网或授权中国水网使用的合法权利人所有,未经中国水网的书面授权,不得擅自复制、进行还原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解编(de-compile)或反向组译(disassemble)任何功能或程序。

2.5 中国水网设计的图样及其他水网图样、产品及服务名称、均为中国水网所享有的商标。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2.6   对于会员通过中国水网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论文评论、会员社区)上传到中国水网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会员同意中国水网在专业领域内使用。

3  服务内容

3.1   中国水网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中国水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论坛、博客、供求信息、人才频道、行业论文、产品展示等。

3.2   中国水网向会员提供信息服务部分属于商业行为,会员有义务根据中国水网的相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向中国水网支付相应的费用。如需支付费用,中国水网将根据会员的要求与之签订会员协议,若会员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中国水网有权拒绝提供信息服务。

4  会员资料的保护及其限制

4.1  对于会员注册和登录所留存的资料,除下列情形外,中国水网同意在未得到会员同意前,不公开对外披露:

4.1.1  基于法律规定;
4.1.2  基于司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基于法定程序的要求;
4.1.3  为保障中国水网的财产及权益;
4.1.4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其它会员或第三人的人身安全的情形下;
4.1.5 其他中国水网认为必要的情况。

4.2  对于会员所登录的个人资料,会员同意中国水网及其关联企业或合作对象,可以在合理范围内搜集、处理、保存、传递及使用该资料,以给会员提供其它信息服务,或进行网络行为的调查或研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合法使用。

4.3  中国水网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会员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中国水网同等的保护会员隐私的责任,则中国水网有权将会员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4.4  会员必须同意接受中国水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会员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5  在不透露单个会员隐私资料的前提下,中国水网有权对会员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会员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5  会员的基本义务

5.1 中国水网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为会员提供服务,
会员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中国水网注册得到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并为此帐号及密码登入中国水网后所开始的一系列行为或活动负责。会员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以他人使用,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中国水网。
因黑客行为或会员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为他人非法使用,个人资料泄露的,中国水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会员5.2  会员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中国水网所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并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因特网的国际惯例。若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使用者,并同意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域的法律、法规等。需同意并保证不对使用(或未使用)中国水网的第三人、中国水网、中国水网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经理、员工、顾问、代理人等)、合作伙伴、广告主以及相关合作厂商做出侵害其合法权益之事,包括但不限于:

5.2.1 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及代码、数字、程序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中国水网上。
5.2.2 侵害他人名誉、荣誉、隐私、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
5.2.3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的保密义务。
5.2.4 传输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以DOS(Denial Of Service)方式瘫痪中国水网主机而妨碍网站的运作,未经许可进入其它电脑系统。

中国水网有权对会员使用中国水网信息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存储在中国水网的内容进行审核)若会员有以上行为时,中国水网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其违反法律的证据;同时,中国水网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会员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会员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会员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会员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但会员亦应对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5.3  基于中国水网所提供服务的重要性,会员应同意:

5.3.1 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5.3.2 根据需要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5.3.3因注册信息、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引起的任何诉讼、纠纷,由会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6  修改与变更

6.1  由于市场状况的不断变化,中国水网保留随时修改本服务条款的权利,修改本服务条款时,中国水网将于中国水网公告修改的事实,而不另对会员进行个别通知。若会员不同意修改的内容,可停止接受中国水网的信息服务。若会员继续接受中国水网提供的信息服务,即视为用会员已接受中国水网所修订的内容。

6.2  中国水网行使修改的权利,不需对会员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7  服务的更改、停止和终止

7.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中国水网有权停止或中断信息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向会员本人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7.1.1 对中国水网的网络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及施工;
7.1.2 发生突发性的网络设备故障时;
7.1.3 中国水网所用的网络通信设备因不明原因停止,无法提供服务时;
7.1.4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中国水网无法提供信息服务;
7.1.5 根据中国政府机构的要求;
7.1.6 会员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7.1.7 会员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会员义务;7.1.8 出现其他需要更改、停止和终止的情况。

无论任何情形,中国水网对停止、中断会员帐户所可能产生的不便或损害,中国水网对会员本人或任何第三人均不负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7.2  会员应了解并同意,中国水网的信息服务可能会因本身、其它合作厂商或电信部门网络系统软硬件设备的故障、失灵、或人为操作的疏失而全部或一部分中断、暂时无法使用、迟延或因他人侵入中国水网系统篡改或伪造变造资料等,造成信息服务的停止、中断或会员档案缺失,该等情况下会员无权要求中国水网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

7.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会员同意中国水网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中国水网无需通知会员,也无需对任何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网络服务,中国水网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会员,并应向受影响的会员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如会员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就该会员已经向中国水网支付的服务费,中国水网应当按照该会员实际使用相应收费网络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会员。

7.4 会员或中国水网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一项或多项网络服务。会员对服务条款的修改、变更有异议,或对中国水网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7.4.1 停止使用中国水网的网络服务。
7.4.2 通告中国水网停止对该会员的服务。

7.5  结束会员服务之时,网络服务的权利立刻终止。中国水网不再承担对会员的任何义务,中国水网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会员或第三方。

8 担保限制

8.1  会员应自行承担使用互联网的风险及由此可能导致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连接互联网或自行从中国水网网站下载资料、图片等而导致其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损害,或发生任何资料的流失等。

8.2 中国水网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的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的要求,服务不会中断,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差错等。

8.3  中国水网提供供求信息,但不会介入买卖双方的实际交易。中国水网对中国水网上刊载物品或服务之品质、安全性及合法性,刊登内容之真实性及准确性,卖方实际出售其所刊登的物品或提供服务之行为能力,以及买方实际购买之行为能力均无控制力。会员同意并理解与陌生人进行交易有风险,而中国水网无法控制此类风险,因此,会员必须自行加以判断,因此类交易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中国水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4  中国水网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会员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

8.5  中国水网对于向会员提供的下列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不作担保。由产品或服务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中国水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8.5.1 中国水网向会员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8.5.2 中国水网向会员赠送的任何产品或服务;
8.5.3 中国水网向收费网络服务会员附赠的各种产品或服务。

8.6  会员自中国水网获得的任何建议或信息,无论书面或口头形式,除非本服务协议有明确规定,将不构成本服务协议以外之任何保证。

9 保障

会员同意保障和维护中国水网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会员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咨询代理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等。

10 链接和广告

10.1  中国水网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中国水网经营或控制,此类网站或网页是否可利用,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网页的任何内容,中国水网不予以保证或负责。会员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离开中国水网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自负,中国水网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10.2  中国水网网站可能会刊登部分商业广告或其它活动的促销广告。这些内容系广告商或商品服务提供者所为,中国水网仅是刊登内容的媒介。不承担因刊登商品广告而引起任何的任何诉讼、纠纷和侵权等责任。

11  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 通知送达

12.1  本协议项下中国水网对于会员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信件传达等方式;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2  会员对于中国水网的通知应当通过中国水网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信息送达。

13 个别条款

13.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3.2  中国水网对某些特定的中国水网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公告,电子邮件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会员如使用该等中国水网网络服务,视为会员同意该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13.3 本服务条款所定的任何条款的一部分或全部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者,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3.4 中国水网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的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之放弃。

13.5 本服务使用协议之标题仅供方便而设,不具任何法律或契约效果,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3.6  本服务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水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