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中环风采”摄影大赛
一、 大赛组织
主办: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承办: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内刊《乐水中环》编辑部
官方网站:www.generalwater-china.com
二、 大赛主旨
本次大赛旨在充分反映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企业风采、员工风采,借助此次大赛,多方面展示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员工才华,增强企业凝聚力,为下属企业之间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
三、 拍摄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以“中环风采”为题,参赛作品不再分类。希望参赛作品的内容丰富、广博,从工程建设、厂区风貌、工作场景、文化生活等到员工生活情趣等多方面、多层次的美好展示,凡可以充分体现该主题的摄影作品均可参与评选。
四、 参展作品整体要求
1. 参展作品要求反映主题,真实,原创,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参展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污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秘密、宣扬色情内容、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蔑视残障人等违反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内容。
2. 参展者的参展作品必须是其本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所有参展者必须声明参展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否则将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展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参展作品送交后直至大赛组织方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展作品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组织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以及在我公司官方网站上的刊出。如因大赛组织方因使用该参展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后果由该作品的参赛提供者承担。
3. 参展者送交的参展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赛者声明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同时许可大赛组织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刊登、网站展览、出版画册(刊)等,不另付稿酬,大赛组织方在按上列方式使用其参赛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合作作品注明全部作者姓名和参展人姓名。
五、 参展人员
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员工
下属企业员工
六、 大赛活动安排
参展稿件投稿时间:2008年8月8日至10月31日
大赛评审委员会评选时间:2008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
七、 摄影作品参赛要求及投稿方式
1. 本次大赛只收数码照片(胶片所拍作品扫描后的电子文件亦可);恕不接受利用数字手段改变作品原貌的照片(如数码合成、数码特效作品),适当剪裁、反差调整等情况除外,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
2. 请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聚焦中环专栏下载摄影大赛报名表,并填写完全,与参展图片样稿(作为附件)一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本次大赛专用电子信箱(sheying@generalwater-china.com)。如照片没有附带表格说明,将视为无效作品,不参加评选。
3. 填写摄影大赛报名表注意事项:请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为文件名。如参展作品为组照,请在每张照片的文件名后增加顺序号。
4. 为便于在网络上发送,请先以小文件图片(压缩版)投稿,每张照片的文件大小在500KB左右即可;待接到获奖通知后,再提供大文件图片或底片,以便制作展览照片。
5. 为保证图片质量,使用小型数码相机拍摄者,要求相机达到500万像素以上,同时选择最高精度和分辨率拍摄。
6. 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可以为单幅或组照(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每位作者提交作品数量限10幅以下(含10幅)。
7. 参展照片恕不归还,敬请谅解。
八、 摄影作品奖项及证书
一等奖共1名 奖品价值1500元
二等奖共2名 奖品价值1000元
三等奖共3名 奖品价值6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奖品价值200元
凡参赛者均将获得纪念奖
九、 声明
大赛活动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 大赛组织机构
1. 大赛组织委员会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领导组成。
2. 大赛组织委员会行政人事部:由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人员组成。
3. 大赛评选专家委员会成员:
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黄卫华
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总经理 张雪梅
(新闻来源 中环水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