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7月1日开始实施,据悉,这一标准对水质的要求达到了国际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饮水涉及千家万户,加之我省前不久发生的太湖蓝藻事件,使得饮用水安全、自来水直饮等话题再度成为热点。
新标准实施后,还需多久居民家的自来水打开就能喝呢?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
新标准与国际接轨
省卫生监督所监督二处是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部门。据该处主任钱松介绍,新标准是21年来我国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修订,相关规定指标由35项增至106项。
“除了增加不少项目外,一些原有的项目要求也更加严格。”钱松说,新标准增加了71个项目,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不仅如此,在一些检测项目上也提高了要求,如水质浊度的要求,1985年的老标准要求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而新标准要求限值为1度。
钱松说,新标准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其规定的检测项目基本上达到了世界发达国家的水质检测标准,其中有不少指标甚至还是国际领先的。如,新标准规定生活饮用水的PH值为6.5-8.5,而欧盟的标准是6.5-9.5。
直饮专指居家“水龙头”
新标准实施后,南京市民能否像欧美国家的城市居民一样,打开自来水就直接饮用呢?
“南京水质很好,现在水厂出来的水就能直接喝,即使在新标准没有出台前也是这样。但是,这是指出厂水,即在厂中还未输送到居民家中的水,而不是指居民家水龙头放出来的水。”钱松对记者说。
他说,根据卫生部的要求,新标准的全部指标最迟应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根据新标准规定,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是指水在供人饮用时所应达到的卫生要求,是用户在取水点获得水的质量要求。也就是说,自来水厂的水合格了不算,还要保证经过城市送水管网和二次供水系统时,自来水不受二次污染,把合格的水送到用户家中。从水厂到居民用水终端,期间不可避免要经过输送过程,也就给水质安全带来隐患。
达标水输送过程有污染
自来水从水厂出来到居民家中,一般有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方式。在这一过程当中,已经符合标准的自来水有可能会遭到“二次污染”。
钱松举例说,南京河西地区大都采用的是集中式供水,水厂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公共取水点。如果管道老化或者材质较差、水管接缝点渗漏、金属管道内壁镀层脱落等,就会给水质带来不良影响。
目前城市水压一般只能到达6楼,对于家住高层的居民来说,他们喝的水都是通过“二次供水”方式取得的。自来水在入户前需经过水泵、水箱等设备,再经储存、加压、消毒等过程,通过管道到达居民水龙头。这些环节都有可能造成达标水被细菌等微生物污染。
钱松建议说,虽然南京水厂的水是符合标准的,但是受输送环节影响,建议居民最好还是饮用烧开过的水。
配套法规亟待跟上
显然,光有新标准对水质提出“苛刻”要求还是不够的,管网等输送水设备对水质安全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目前我国对供水管网方面的规范,仅有《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等,关于管网材质要求的相关标准尚未见到。
“实际上,我省大部分城市自来水厂出产的自来水是可以直接饮用的,但是管网水由于受到管材的限制,或水管爆裂维修掺杂泥浆,或住宅小区没有终端处理设备再过滤,目前还不提倡居民直接饮用。”省建设厅有关人士对记者解释说,此次国家出台新标准更加强调了饮用水对人体的安全性,不久国家将会出台关于城市供水管网材质的相关标准,届时管网水的质量将得到改善,我们就离直接饮用自来水不远了。
法律界人士指出,饮水安全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水源水的资源选择与调配、水源保护与污染控制、水厂处理、管网建设与维护、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以及用水点水质监测等多个环节,在我国监管职能涉及政府多部门。要喝上合格的直接饮用水,光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够,还需要修订1998年实施的《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1997年实施的《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以及饮用水水源地质量标准等一系列标准和规定,并严格实施。(李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