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行业论文 专家风采 企业之窗 工程信息 会员下载 政策与市场
热点专题 政策法规 水业人物 产品展示 工程范例 水博物馆 会员及广告
会议展览 标准规范 作客水网 供求在线 人才频道 社区论坛 English
首页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马上注册 中国固废网
水资源信息 综合信息 政策法制 节约用水 国际资讯 给水信息 水污染及防治 污水排水 科技动态 管理服务 经济信息 其他信息 English
国土资源部推进《物权法》配套立法
时间:2007-5-25 14:14: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1109 次 评论0篇

      国土资源部近日就贯彻实施《物权法》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研究落实《物权法》提出的新要求,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如何续期等问题,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国土资源部表示,要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研究落实《物权法》提出的创新性要求,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如何续期,征地补偿中如何处理被征地农民既得利益,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在地表、地上和地下分别设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如何分割登记等问题。

  据了解,今年,结合《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将重点做好《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土地登记规定》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制定工作。同时,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土地登记发证的步伐,努力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使招拍挂成为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的唯一合法方式等。(徐琦)


声明:·
对于水网采写新闻,请注明完整出处(中国水网 www.h2o-china.com)以及作者。
   ·对于转载信息,本网对其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保证或承诺,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中国水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4-8 唐铁军谈城市供水定价政策 3-17 2008城市水业战略论坛解读水行业政策趋势
3-10 全国工商联政协委员集体提案呼吁 调整环保领域财税优惠政策 11-6 循环经济法修订草案:水电气用得越多价越贵
11-5 温家宝: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10-31 辽宁有望将无证排污处罚上限调至100万
10-18 《物权法》透出的“绿色”成分 10-2 浙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接近国际用水紧张警戒线
10-1 浙江:用水阶梯式水价 直接从江河取水要缴费 9-27 江苏立法加大太湖治污力度 排污超标最高罚百万
登陆名:  密码: (仅会员可以评论,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注册)
评论内容:

特别推荐:水网访谈
·立昇的征程与饮用水技术的明天
·助中国水务企业联姻亚行
·奥古斯塔:中国市场极有吸引力 也极富挑战性
·中国咨询业有望与亚行实现高层次合作
·威立雅水务工程:技术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水网专访:水污染防治法要对症施治
水网看世界
·巴黎市长希望由一个公司掌控该市供水
·金州水务集团与西班牙Agbar签合资协议
·收购活动促进威立雅业绩增长
·凯发将为其信托公司注入水务资产
·新型纳米材料被发现 可以消除重金属污染
·JP摩根购得英国南方水务
物权法、所得税法颁布

点击进入 >>
中国水网英文版开通

点击进入 >>

 

设为首页 | 联盟单位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服务&广告 | 站内检索 | 水网大事| 水网博客| 反馈意见 | 中国固废网

Copyright © 2000~2007 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