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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监审岂能变相维护垄断利润
时间:2006-11-14 11:47: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1648 次 评论0篇

  进入11月,随着出租车、物业管理和城市供水三行业成本监审试行办法的陆续出台,年初实行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将逐步在行业中落实。国家发改委称,将强化对垄断行业的
成本监管,抓紧制订各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定价成本构成、审核标准和方法,并向社会公布。(见11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

  国家发改委出台成本监审办法,是件好事,至少说明政府勇于担当起垄断行业价格成本监审的职责,但是,对许多问题不能光听吆喝不“验货”。比如,日前公开征求意见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就很难让人恭维。因为,从这个《征求意见稿》的思路来看,它对于平抑水价和控制水价上涨没有任何益处,只能是维护供水企业的垄断利润,暗助水价上调。(中新网11月11日电)

  《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由合理的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三部分构成。期间费用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取暖费、会议费和差旅费等,均可计入管理费用项目中。

  首先,是所谓的“期间费用”好比个无底筐,其次,是无底筐式的“期间费用”又可以作为水价的定价成本,让人感觉非常荒唐。

  大家知道,在企业财务会计中,“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特定产品成本,但容易确定其发生期间而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换句话说,“期间费用”不能作为产品成本,只能是企业取得生产利润后,再从这个生产周期中进行冲减,核算企业的损益情况。

  供水企业的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取暖费、会议费和差旅费等等,都计入管理费用项目中并作为“期间费用”作为水的价格构成,这就等于所有这些费用都必须由消费者埋单。供水企业乱花钱,还要百姓勒紧裤腰掏腰包,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这是典型的垄断经济而非市场经济。

  项目众多、涵盖甚广的“期间费用”一旦计入水价后,只能带来两种结果:第一,供水企业的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取暖费、会议费和差旅费等等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大额支出,最终都会转嫁给用户,绝不会通过提升管理水平来降低;第二,不断增大的“期间费用”又不断会成为企业要求提高水价的理由,水价最终将成为脱缰野马。如果政府要想为自来水制定科学性、合理性价格,就应该将“期间费用”排除在水价构成之外,否则,政策的无底筐最终变成收费的无底洞。

  现在流行这样一种理论,中国的水资源浪费严重,其根源在于水价偏低,所以水价要不断上调。据发改委连续对36个大中城市进行水价跟踪调查表明,在过去的三年中,水价正在以每年10%的速度上涨。其中,北京地区,14年内水价上调了9次,价格就上涨30倍。现在,水价已经涨成“天价”了,许多城市贫困人口已经用不起了,有关部门还说不到位,还要涨。

  过去,许多涨价理由都是说水的工程成本和处理成本上涨了,居民用水成本也要上调,现在,所有的制水成本和输配成本都已经涨到顶了,再以此为借口涨价就没理由了,又开始加大“期间费用”,连招待费、福利费也要从水价构成中固定下来,为维护垄断利润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据透露:电价和城市天然气价格等垄断行业成本监审办法也正在制定过程中。水价如此,电价、汽价会不会也如出一辙?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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