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5元/立方米拟调整为2元/立方米
(日报记者姜龙)10月13日,由市物价局牵头,我市召开了关于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政会代表由经营企业、消费群体等30人组成。
会上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提出了关于水价调整的意见,并就有关情况作了汇报。据了解,根据水价调整依据和原则,在充分征求有关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供水公司对水价提出了改革方案。
居民生活用水拟实行阶梯制水价政策,在条件具备的居民小区试点实施,逐步推广。居民生活用水基础价格拟由原1.5元/立方米调整为2元/立方米;工业用水拟由原3元/立方米调整到4.3元/立方米;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拟由原来1.8元/立方米调整到2.4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用水拟由原3元/立方米调整到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建议对洗浴业用水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基本水价不低于5元/立方米。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凭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水价仍执行原居民用水价格:1.5元/立方米。对于工业企业中的特困企业可适当优惠,但不得低于4元/立方米。对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驻军部队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
会上,代表们就《申请》材料和《调查报告》的不符情况、物业费中是否收取二次加压供水费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询问。最终表示同意此次水价调整方案的代表占总人数的78%,原则同意的占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