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绍兴县人大、政协机关和县有关部门的代表以及企业、村民、社区的代表,听取了绍兴县水务集团申请调整小舜江自来水价格的理由陈述及有关情况说明,听取了绍兴县发改局关于自来水到户价格调整的建议方案的介绍,并纷纷作了发言。
据了解,今年7月1日起,绍兴市区已调整实行新水价。根据绍兴县发改局的调价建议方案,绍兴县小舜江自来水价格调整后,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除农村居民用水价格低于市区外,其他用水价格基本上与同水网同水质的市区持平。
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计价分为三级,分别为:第一级水量基数确定为每户每月20吨以下(含20),每吨2.00元;第二级水量基数确定为每户每月20-30吨(含30),每吨2.85元;第三级水量基数确定为每户每月30吨以上,每吨3.70元。据测算,调价后,居民用水平均到户价格每吨提高0.15元。
据悉,本次水价调整,待批准后实施。 (记者 邵荣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