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城镇水质污染 山东二次供水设施明确技术规范
近日,由济南市技术监督局、济南市城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起草的《山东省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通过专家评审,二次供水设施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设置渗水厕所、化粪池等规定,将为我省消除城镇水污染提供技术保障。
记者了解到,我省编制的该技术规范从水量、水压、水质及污染防治等6个方面详细规定了二次供水设施的技术标准。以污染防治为例,规范显示“二次供水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修建建(构)筑物,设置渗水厕所、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堆放有毒、有害、易腐物质。”据悉,该技术规范目前已经进入申报批准阶段,不日将正式颁布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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