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人事组织安排,免去刘宪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据中国水网了解,此次调整源于干部跨领域调任,刘宪已赴株洲市攸县履新,担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刘宪,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街道党工委书记、定王台街道工委书记、芙蓉区委常委、芙蓉区副区长等职。2025年1月,根据长政干〔2025〕1号文,刘宪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26年5月29日,株洲市委组织部发布任前公示公告,刘宪拟提名为县市区人民政府正职候选人。6月6日,刘宪任攸县县委副书记;
6月6日,攸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会议宣布省委、市委决定:刘宪同志任中共攸县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6月30日,经攸县人大常委会表决,刘宪担任攸县副县长、代理县长。

根据长沙水业2026年7月6日公告,刘宪的董事、总经理职务已被免去。继任人选尚未确定,集团授权党委副书记杨伟杰(1976年1月出生,曾任长沙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在总经理到任前主持经营层及经理会相关工作。报告同时强调,此次人事变动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债券本息兑付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长沙水业集团前身为1951年成立的长沙市自来水公司。2011年5月,长沙市委、市政府整合原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引水公司、排水公司组建长沙水业集团,构建大水务投融资平台。
集团注册资本31.8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潘青,股东构成为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7.1%)、长沙市国资委(持股13.48%)和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42%),实际控制人为长沙市国资委。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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