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市公司ST纳川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闽 0505 执恢74 号《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

《执行通知书》显示,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被执行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江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江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裁定如下: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江等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银行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江等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江等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江等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限制消费令》则显示,因被执行人陈志江、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决定自本令生效之日起对被执行人陈志江、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此外,ST纳川同时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公告》。公告显示,ST纳川预计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ST纳川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预计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仍为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据悉,被执行人陈志江为ST纳川原董事长。2024年6月,陈志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但在新任董事会选举结果出炉之前,继续履行董事、董事长、代理董事会 秘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2026年1月30日,ST纳川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同意选举金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此次换届完成后,陈志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ST纳川任何职务。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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