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 24 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发布公告称,其收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昌中院”)出具的《决定书》,决定对启迪环境启动预重整。
据悉,2025 年 9 月 23 日,债权人宁波照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债务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启动预重整程序。
此后,启迪环境收到宜昌中院送达的(2025)鄂 05 破申37 号《决定书》,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同意对债务人启迪环境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为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三个月。
启迪环境强调,宜昌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启迪环境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启迪环境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启迪环境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启迪环境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启迪环境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启迪环境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启迪环境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是,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启迪环境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启迪环境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启迪环境表示,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启迪环境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启迪环境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尽快制定具有可行性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进程和效率、以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成功率。如启迪环境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启迪环境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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