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第三个“国九条”对环境产业资本市场的三个有利影响

时间:2024-04-15 10:02

来源:E20赋能孵化中心、资本易见系列

作者:郝小军

评论(

国务院先后于2004年、2014年颁布过两个资本市场“国九条”,2004年的“国九条”着力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发布后上证指数一度冲上了6124点。2014年的国九条颁布了一系列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措施,通过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等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开放,上证指数上涨至5178点。时隔十年,本次国九条是第三个“国九条”——资本市场的指导性文件。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新国九条”。本次《意见》共9个部分,对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着力于资本市场法规建设。新国九条的颁布,引发了资本市场的热议。对于新国九条的解读、认知纷纷出炉。在此我也将结合在环境产业的经历,分析新国九条对环境产业资本市场的影响。本次新“国九条”在加强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同时,为环境企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对于科技创新型中小环境企业发展有重要意义,预示着环境产业“良币新时代”的开启。

01并购重组升温有利于环境产业“良币“集中化

新“国九条”扩大对上市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强调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纳入企业内外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新规将对环境产业并购重组产生以下影响:

(1)上市公司并购意愿加强。加强市值管理,通过外延扩张逐步建立合理有效的投资架构,有规划地分步引入有价值的新资产,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及盈利能力同时也为市值管理制造利好消息,提升估值。

(2)中小企业的出售意愿增强。上市监管更加严格规范,促使中小企业包括进入辅导和排队期的企业出售意愿增强。在行业竞争白热化,严重内卷的当下,中小企业如果不能获得急需的资金,即便产品做得再好,也很快会被迭代升级的产品所替代,经营陷入困境。所以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出路是寻求被上市公司收购实现双赢。

(3)并购方话语权增强。并购市场逐渐进入买方市场,买方拥有更多议价权利。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经济政治环境的影响,有出售意愿公司的不断增加,上市公司将获得更大的自主权挑选能够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创新资源和能力、战略协同效应的标的,议价话语权提升。

02鼓励中长期权益投资有利于匹配度高的环境产业融资

新”国九条”提出,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鼓励开展长期权益投资。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等。这对于市政和环保行业是一大利好。长期权益投资要求长期稳定的回报,与市政和环保领域的运营模式匹配度较高。这些领域的项目周期长、收益较低却相对稳定,资金需求量大。新“国九条”的这一规定预示着将有更多的长期资金寻求匹配度高的投资标的。有望缓解以往由于短债长投、借新债还旧债,靠滚动融资解决运营流动资金需求造成资金链断裂的困境。例如:神雾集团、盛运环保、凯迪生态、天翔环境等公司都曾因金融去杠杆深陷债务危机。

03更好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环境企业的技术创新

新“国九条”提出,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国资国企改革等国家战略实施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的股债融资支持。进一步畅通“募投管退”循环,发挥好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作用。

增强了技术型创新企业的信心和活力。注册制、股债融资对于技术企业持续创新的资金需求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完善了融资环境,激发了创新主体的研发动力与研发积极性。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保持研发创新能力,运用AI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效率和效益,以新技术,新产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激发了私募股权投资热情。新政疏通了PE/VC对中小环保技术企业的“募投管退”全链条,减少了PE/VC的后顾之忧,激发了投资热情。初创、成长期的技术创新型环境企业将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新“国九条”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国九条”,是恢复信心的“国九条”。加强资本市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预示着资本市场良币新时代开启。拥有核心技术并与AI应用深度融合。在技术产品智能化不断进阶的环境企业终将成为环境产业的“良币”。


作者简介

郝小军  环境产业从业逾二十余载,主导多个垃圾焚烧发电、市政污水、供水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具有丰富的环境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实务经历,并在环境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及上市公司资产并购重组等方面具有深度的理论认知和实际案例操作经验。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