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有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标准体系。尤其是强化对新技术、首台套的监管,完善制度体系,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推动补齐监管力量短板。推进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持续深化核电厂、研究堆与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监管。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推进核电放射性废物处置。强化铀矿和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督查,推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后历史遗留物的妥善处置。加强电磁辐射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核与辐射监测和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六)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善技术方法体系。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持续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补偿,配合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规划环评审查,强化规划环评质量和效力跟踪监管。深入实施排放源统计调查等生态环境统计制度。
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配合做好黄河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完善生态环境标准和基准体系,开展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做好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备案管理。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监测,开展长江等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全国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积极开展碳监测和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试点,加强噪声监测。深化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评价排名,提升空气质量监测预报能力。组织开展国控站点监督检查。加强基层监测能力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科技支撑。完成水专项验收总结工作。推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攻关研究。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科学普及工作。积极推进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生态振兴。深入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开展第二批EOD模式创新试点。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金融支持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持续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办好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和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相关活动。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合作。发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积极作用,继续建设好“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稳步开展与重点国家、国际组织环境合作,建设性参与重要国际环境进程和公约谈判,稳步推进核安全国际合作。扎实做好第七届国合会筹备工作,举办国合会30周年纪念活动。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坚持把政治过硬摆在首位,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在实践锻炼中磨练意志、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持续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同志们,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中求进、砥砺前行,全力完成好年度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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