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用价格杠杆撬动企业等非居民用水户加强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积极性。市水务局昨天表示,《上海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细则》出台,将于12月1号起实施。细则明确,上海公共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非居民用水户,用水量超过定额后,超定额部分的水价将上浮。具体而言,超定额20%(含)以内的用水,按照基准供水价格标准的0.5倍加收水费;超定额20%到50%(含)的用水,按照基准供水价格的1倍加收水费;超定额50%以上的用水,按照基准供水价格标准的2倍加收水费。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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