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疫情防控期间中车环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措施

时间:2020-02-19 09:48

来源:中车环境

评论(0

今年以来,全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战役在全国持续展开。生态环境部出台了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与保障工作等系列文件。一场生态环保领域的疫情阻击战已悄然打响。相比城镇,农村地区污水处理的排水与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联系紧密,而设施基础条件有限,不能排除病毒粪-口传播的可能性。目前中车所属企业在符合疫情防控需求的农村污水处理装备与监管平台方面已有储备,可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的农村污水治理提供支撑。

1.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中的卫生学指标要求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一般就近进入村庄周边河道坑塘,或用于农田灌溉等回用用途。据不完全统计,在已发布的31个省/直辖市的地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仅有8个地区的农污标准对出水的卫生学指标提出了要求(以粪大肠杆菌群为主,见表1)。在大部分地区农污标准中,除出水用于回用时,需达到相应的回用标准外(如灌溉),并未对出水的卫生学指标作出单独规定。

相比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污设施工艺流程相对较短,排水中残留的病毒更有可能侵染生活环境、食物及饮水。因此,疫情期间(特别是疫源地)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宜加强消毒,彻底阻断可能存在的病毒传播。

表1 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中的卫生学指标要求

image.png

2.疫情期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应急措施

2.1 尾水消毒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属呼吸道病毒,具有包。有研究表明,具有包膜的病毒比非包膜病毒更易在污水中衰亡。因此,当前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应可以采用现有消毒措施。

根据农村饮水与环境卫生专家建议:①对于未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社区,经一级或二级处理后的污水按有效氯5-10g/m3投加消毒剂;②对于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社区,按有效氯30-50g/m3投加消毒剂。③投加消毒剂后应设消毒反应池;无清水池的,可临时挖坑做防渗处理后使用。临时反应池容积按停留时间不少于0.5h考虑。

中国中车的农村污水处理成套装备已集成了消毒药剂的储存、投加与混合功能,操作方便,可迅速投入使用。例如,图1-2为中国中车某型净化槽及其消毒功能的使用方法。其采用缓释氯片作为消毒剂,使用时将氯片放入药剂筒,通过旋转调节药剂筒底部的开口即可调节消毒剂的溶解量。

image.png

图1 某型净化槽工艺布局

image.png

第一步、补充消毒剂

image.png

第二步、安装药剂筒

image.png

第三步、调节加药量

image.png

第四步、余氯检测确认

图2 某型净化槽消毒功能使用方法

2.2 运维人员防护

疫情期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站内人员防护的重点是气溶胶导致的病原体感染。日常工作管理及设施检查尽可能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分散式污水处理装备无需24小时值守,减少职业暴露并避免人员交叉感染。确需进行现场检查和运维作业时,须穿戴手套、口(面)罩;对于曝气池等高气溶胶分布场合,疫情期间还须配备护目镜等用品。完成现场检查和作业后及时进行消毒防护。

中车企业开发的远程信息化监管平台已广泛应用于江苏常熟、上海、浙江宁波等地区的农村污水项目中,并实现了与日常运维业务的深度融合,在保障运维质量的同时,减少现场作业频次和时间,更好地满足疫情期间运维管理需要。

3.结语

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会议指出,“要聚焦攻克脱贫攻坚战最后堡垒,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目前,浙江等地区已经发布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文件,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工作。同时,一些地区也正在通过推行农村人居环境的整体治理,支持疫情防控。

疫情发生以来,中车环境公司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中车集团、产投公司及各级党委指示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做好各项目的人员防护与消毒防疫工作,坚决打好环保防疫阻击战。

参考资料

[1]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2号

[2]王洪臣.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若干问题的建议,《给水排水》2020年第3期

[3]张琦.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厕所、污水、饮用水卫生应急技术,中国水网,2020.02.12

[4]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

[5]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的通知,浙建办〔2020〕8号

编辑:徐冰冰

0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17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