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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北京农村污水治理将有新的突破?

时间:2019-12-06 11:13

来源:新京报、中国给水排水、中国水网

作者: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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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印发了《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除了传统的对城镇污水治理指标的要求,即到2022年年底,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9.7%,北京城市副中心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之外。方案中也对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提出要求,到2022年底,达到55%以上,并且要: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开展收费试点,逐步扩大收费范围。未来,北京城乡水环境治理是否将有新的突破?

近日,北京市印发了《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除了传统的对城镇污水治理指标的要求,即到2022年年底,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9.7%,北京城市副中心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之外。方案中也对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提出要求,到2022年底,达到55%以上,并且要: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开展收费试点,逐步扩大收费范围。

众所周知,价费机制的问题一直是制约着农村污水设施普及和稳定运行的主要问题之一。(参考阅读:村镇污水处理费定价模式探讨:这三种模式能否解决价费机制问题?)一方面,农村污水治理在我国起步较晚,基础设施建设的底子尚未打牢,在当前对水环境治理需求迫切的现实情况下,地方财政尚不足以短时间内补齐设施短板;而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生活水平的制约,相比于城镇地区,目前尚未建立起比较成熟的价费机制,以支持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据市水务局总工程师段伟介绍,近两年来,在北京市政府的大力投入之下,当前北京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由2018年的三分之一快速提升至49%。目前北京全市3920各村,已经有1930个村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另外,按照北京市政府的部署,4年内,每年将对300个村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根据村镇的特点、规模采取其他的简易措施进行治理,到2022年,我们污水处理的设施覆盖率将达到55%。加快设施建设,对推动北京农村地区的污水治理能力快速提升,但要达到水环境的改善,稳定的运营才是制胜的关键。相比于城镇污水处理集中化及规模化明显的特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点多、面广、项目实施难度大,设施的运营也是一大难点。在农村较为朴素的生活习惯下,如果没有额外的运营补贴,将很难调动农民运营的积极性。

为推动相关任务的完成,方案提出对运营管理提供支持,具体包括,市级财政对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运营经费按不同比例给予补贴,生态涵养区和通州区农村地区补贴比例为70%,朝阳区、海淀区和丰台区农村地区为50%,其他农村地区为60%,补贴基数为3元/立方米。各有关区政府要按照特许经营服务协议,对各特许经营主体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从2018年起,北京施行了新的补贴政策,市财政对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按照生态涵养区、城镇发展新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分别给予70%、60%、50%的补贴。到今年年底,将完成1506个村的污水治理补贴发放。

而在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方面,方案提出,要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开展收费试点,逐步扩大收费范围。据了解,目前一些地区,已开展了农村污水处理收费的尝试,但收费效果收费并未十分理想。而北京提出开展收费试点,对于推动农村地区价费机制的探索和建立,将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也将会是农村污水长效稳定最有效的保障。但由于城乡差异,生活习惯以及生活水平等多方面的制约,建立健全农村污水价费机制仍道阻且长。试点开展,循序渐进的探索,收费机制的落地执行与有效治理相结合将是必经之路。

附:政策原文image.png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的通知

京政发〔2019〕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

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2019年7月—2022年6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水环境治理部署要求,持续改善首都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各区主体责任,实现水环境治理由城镇地区向农村地区延伸,由解决集中点源污染向消减面源污染延伸,由黑臭水体治理向小微水体整治延伸,由注重工程建设向更加注重运行管理转变,以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小微水体整治、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进一步补短板、强监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环境的需要,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达到99.7%,北京城市副中心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得到有效巩固,污泥产品本地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

按照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以水源地周边村庄、新增民俗旅游村庄、人口密集村庄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解决900个左右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结合农村户厕改造,采用收集运输处理等方式解决人口较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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