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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发布 2020年秦岭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率超60%

时间:2019-04-08 13:29

来源:西安晚报 陕西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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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做好以秦岭为重点的各类山体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巩固工作,日前陕西省印发《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到2020年完成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确保青山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达到3.8万亩,秦岭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以上。

《方案》中的青山,是指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秦岭、陇山、大巴山、米仓山、黄龙山、白于山、子午岭、北山、黄河沿岸低山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相对独立生态系统的山体。按照《方案》,陕西省将实施青山空间用途管控,制订《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省“一张图”;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信息平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

根据《方案》,陕西省将开展青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在巩固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以西安为重点,秦岭其他5市全覆盖的原则,彻底完成专项整治后续工作,突出抓好“五乱”问题整治。陕西省将着力解决乱搭乱建问题,严肃查处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批小建大等各类违规建设,以及违规供地、批建分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还将着力解决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贩运野生动物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行为。

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开垦、挖沙、采石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活动,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以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小水电站整治、旅游开发为重点,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停止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力争到2020年完成保护区矿业权有序退出;全面排查各类旅游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立农家乐(民宿)长效管理机制。对秦岭禁止开发区内的农家乐(民宿)依法拆除、恢复生态;对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内的农家乐(民宿),完善相关经营手续,并对旅游服务等级进行复核。

《方案》还要求,加快生态修复与治理。按照“突出重点、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试点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示范,促进青山生态环境全面改善。有效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秦岭区引领作用,加大对大熊猫、朱鹮、金丝猴、羚牛、林麝、褐马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和珙桐、红豆杉等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力度。  

附:

陕西省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做好以秦岭为重点的各类山体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巩固工作,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空间管控。坚持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相协调,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形成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防止造成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问题。

——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按照不同山体保护要求及生态系统特点,实行分类管理。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因地制宜开展山体修复。

——科学发展,统筹布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布局、城乡建设,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

——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强化监管,规范各类资源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活动,依法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本行动方案中的青山,是指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秦岭、陇山、大巴山、米仓山、黄龙山、白于山、子午岭、北山、黄河沿岸低山(陕西省青山分布图见附件1)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相对独立生态系统的山体。共涉及全省11个市、82个县(市、区),包括19个县(区)的全部区域以及63个县(市、区)的部分区域(陕西省青山行政区范围表见附件2),总面积94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5.82%。

到2020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青山区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青山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达到3.8万亩,秦岭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以上,各类生态破坏行为有效遏制,生态系统有效保护,生态功能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有效保障。

二、实施青山空间用途管控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划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2019年,制订《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全面完成秦岭北麓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开展青山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各市加快完善本行政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省“一张图”。(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配合。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编制“三线一单”。

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对区域空间的生态环境基础状况与功能属性进行系统评价,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进行统筹衔接,开展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研究,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尽快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统计局、省文物局、省气象局配合)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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