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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18-09-29 10:17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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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强化督察督办,以更坚定的态度决心确保工作成效。对全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建立了周调度、月报告、适时督办的长效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各市各有关部门整改工作落实程序,从制度上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在省整改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下,由省整改督导组分别于2017年10月、2018年4月和7月对全省各市和各有关部门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了三次实地督导,主要核查已经销号备案的整改任务和推动解决重难点任务。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纳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内容,2017年实现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2018年已对10个市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组织对省领导领办事项进行专项督导,通过实地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责任和传导压力,确保督察整改任务的落实。对5项2017年完成难度较大或存在不确定性的任务专门致函进行预警督办。2018年,对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省发改委、省交通厅5个责任单位整改项目推进缓慢进行了致函督办。

  二、2015年,山西省不顾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省内火电产能严重过剩的严峻形势,违反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实施《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十二五”专项规划》,在火电项目环评审批权由国家下放到地方后,先后核准审批20多个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整改。

  (一)清理在建项目。2017年,全省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要求,对低热值煤发电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全面梳理,先后停建煤电项目11个,装机1006万千瓦;缓建煤电项目6个,装机742万千瓦。

  (二)严控新增规模。截至2017年底,全省新投产机组1台,规模35万千瓦,低于国家下达山西省的投产规模。2018年1月新投产1台66万千瓦,低于国家下达山西省的投产规模。2017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化解煤电行业产能过剩风险,保障全省煤电健康有序发展。

  三、部分项目在报批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过程中不严不实,抽查晋中市寿阳明泰、长治市潞安长子高河等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发现,项目前置条件要求的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中,均存在虚报或未按时限淘汰替代锅炉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落实削减方案。截至2017年8月31日,晋中市寿阳县明泰低热值煤电项目中需替代的34台锅炉,已全部拆除淘汰;长治市政府重新制定了潞安长子高河2×66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目前高河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中的39个削减源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全面排查整治。对全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审批前置要求的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进行全面排查,对虚报问题进行查处并落实。

  四、2014年,山西省为开发建设风电项目,未经充分论证即对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减少核心区、缓冲区面积648公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调增保护区面积。省林业厅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科学考察,编制了《山西省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科学考察报告》《山西省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论证报告》,经组织专家科学论证,调增核心区605.18公顷,缓冲区272.68公顷,实际增加核心区、缓冲区面积877.86公顷。2018年,省林业厅下发《关于落实中央环保整改任务和措施加强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按调增后的功能区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二)核清保护区面积和界限。省林业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矢量化落界工作的通知》,委托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对全省45个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进行了矢量化落界,全面核清了自然保护区界限,严格控制在自然保护区新建项目。

  五、大同市目标责任考核中,生态环保类总分从2013-2015年的20分以上大幅度下降为2016年的3分,与中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明显不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落实评价标准。2017年,大同市将各县区生态环保类考核指标占比提高至5.525%,高于省考核市5.25%的指标占比。

  (二)加强考核评价。全省各市在充分考虑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改善程度、工作潜力和采取的措施等因素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保类考核标准和考核权重,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全省7大煤炭企业原煤产量和工业产值占到全省煤炭行业60%以上,在地方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未起到应有的示范带头作用,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阳煤集团所属新景矿等4家煤矿设计生产能力共1615万吨/年,建成后核定生产能力达3080万吨/年,环评文件至今尚未获得环保部门备案;该集团在盂县牛村镇、仙人乡等多个探矿区范围内“以探代采”,违规开采破坏生态面积达350余亩。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整改。

  (一)完善环保手续,开展生态恢复。2017年5月底,阳煤集团新景矿、一矿、二矿、五矿全部完成环保备案;截至目前,阳煤集团已完成盂县牛村镇、仙人乡等多个探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二)进行提标改造。2017年5月开始,阳煤集团二矿停止在井田与自然保护区重叠范围内的采掘活动,于2018年8月办理了矿业权变更登记手续。阳煤集团二矿联合阳泉市林业局对井田内的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核心区的范围和面积进一步核实,编制《二矿井下开采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自然保护区采空区及其周边区域巡查监测实施方案》《关于自然保护区地表裂缝沉陷的治理措施》。完成了北茹矸石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北茹热风炉烟气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工程、北茹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

  (三)全面排查整改。阳煤集团全面排查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发现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文物等环境敏感区单位11家,已全部采取了保留保护煤柱、停产、调整生产衔接计划等生态保护措施。

  (四)举一反三。焦煤集团、同煤集团、潞安集团、晋煤集团、晋能集团、山煤集团6大煤炭企业均对所属矿井进行了全面排查,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

  七、同煤集团金庄煤矿在未取得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已基本建成投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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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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