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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18-09-29 09:39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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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攻坚行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强化目标、措施和考核。市委书记李鸿忠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亲自督战,市长张国清、副市长孙文魁等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攻坚行动期间,市政府严格每周调度,解决突出问题,部署针对性措施;各区严格每日调度,严把攻坚目标任务进展。

  3.聚焦重点环节,狠抓精准治污。紧盯重点行业,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对全市火电、钢铁、玻璃等重点排放企业严格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改燃关停燃煤小锅炉10938台,保留的184台燃煤锅炉通过提标改造,全部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要求。按照国家要求和“一厂一策”原则,对12个行业的393家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24家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紧盯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力度;采用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及集中供热补建等方式,累计完成46.6万户城乡散煤“清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9万户任务目标;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攻坚行动期间,全市建成区一律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对民生保障等重大项目特许施工,严格监管,控尘不到位的严格“一案双查”;严格实施道路扫保“以克论净”和区域降尘量按月考核。紧盯重点时段,加密分析研判,科学安排提前供热起炉时间,确保燃煤锅炉点火烘炉产生的污染物及时扩散。严格落实外环线及以内区域烟花爆竹禁放措施,确保中心城区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有效改善。针对春节之后复产、复工集中的情况,周密部署污染防控措施,全面加强督查检查,坚决确保“复产不复污”。通过加密会商、科学预警、果断应对,全力实现重污染天气降频、削峰、缩时,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71.4%,重污染期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6%。

  4.严格铁腕执法,严肃铁面问责。攻坚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8万人次,检查企业1.6万家次,立案1742起,罚款7279.9万元,实施查封扣押29件、按日连续处罚5件,移送拘留和犯罪案件30件;特别是环保、公安多次联合开展夜间突击检查“零点行动”和打击在线监测数据造假专项执法,极大提升了环境执法的震慑力。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对各区空气质量改善和监管履职情况严格考核问责,按月实行经济奖惩,逐月发布考核通报,约谈相关区政府负责同志7次、相关街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12次。

  5.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印发实施《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确定到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2微克/立方米左右,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提出了10大领域47方面共240项具体任务。为确保2018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印发实施《天津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全市和各区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紧密围绕“四大”结构调整、深化“五控”治理、应对重污染天气三个方面,梳理了543项重点任务,并逐一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形成任务和责任清单。

  五、天津市长期以来产业结构偏重、排污强度较大,是造成区域污染的重要原因,但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不够到位,采取的措施不够有力。完成国家明确的减煤压钢任务压力较大。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按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1.扎实推动去产能,制定实施《天津市行政辖区钢铁产能压减总体方案》,推动钢管集团、江天重工共退出炼钢产能200万吨,完成天津市行政辖区内钢铁产能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的任务目标。截至2017年底,全市煤电装机规模为1072万千瓦,满足国家下达的1400万千瓦的控制目标要求。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受理已化解过剩钢铁产能企业违规行为举报,建立不定期抽查制度,对已退出钢铁产能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死灰复燃。严格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再审批(核准)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的通知》要求,控制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批燃煤发电项目。严格控制燃煤供热锅炉房项目审批,建成区禁止新、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新、改、扩建项目应使用清洁能源。

  2.成立天津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14委局出台了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通过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标准等方面协同入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市场手段推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2017年查处取缔7家“地条钢”企业。

  3.加强规划引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加快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加快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发展智能科技产业推动智能经济发展建设智能社会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总体行动计划》《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10个专项行动计划,制定印发“智造十条”实施细则,推进智能制造协同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天津制造”向“天津智造”转变。  

  4.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2017年,全市先进制造业产值占工业比重达到57.1%,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40.7%。2018年1-6月,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7.9%,先进制造业产值占工业比重提高到59.4%,比2017年增长2.3个百分点,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端制造和新兴产业增长加快,占工业比重达到51.5%,冶金和石化产业为代表的重化产业占工业比重由2017年的30.6%下降到28.5%(其中,冶金工业比重从2017年的16.7%下降到12.3%),产业调整效果显现,新旧动能加速转换。

  5.推进钢铁企业转型升级。制定印发《天津市精品钢材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优质钢管、高档金属制品、精品板材、高强钢材等精品钢材为方向,推动重点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业质量,向产业链高端迈进。开展钢铁企业规范管理年度审核,组织钢铁企业按规范自查,推动重点钢铁企业转型升级。

  6.推动石化产业提质增效。制定《天津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推动我市石化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推进南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启动南港工业区规划修编提升方案工作,“两化”搬迁项目稳步推进。截至2018年8月底,南港工业区累计签约项目67个,总投资额约16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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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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