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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丨环境保护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2-28 09:50

来源: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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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一下“散乱污”企业,2017年我们重点对“2+26”城市开展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涉及6.2万家。我们说的“散乱污”综合整治,是扶堵结合,扶持环境绩效好的企业,打击非法的、“黑色”企业。我们也组织做过深入分析,如果“散乱污”企业全部安上高效治污设施,那么这些企业不仅钱挣不到,甚至还得赔本,这些企业之所以能长期存在,就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环境成本内部化没得到落实,所以赚的都是污染环境的钱。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换来了环境质量改善,促进了动能转换,提升了城市品位,从更深层次激活了生产要素,达到“一石多鸟”的目标。

一是,据专家估算,2017年“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对PM2.5浓度下降贡献率达30%,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群众对“散乱污”企业投诉量是最大的。


二是推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产业转型,解决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举个例子,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原有2000多家胶合板企业,原来年纳税额只有两亿多,综合整治后,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从39家增加到100多家,纳税额也翻番了,你们可以去那里看一看,原来企业周边环境脏乱差,现在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群众普遍叫好。

三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这里有一个例子,就是邯郸永年区的特色产业标准件产业,整改前有9000多家,通过集群整治,市场环境得到优化,国内外客商云集永年,引进了21个高端标准件项目,总投资达到230多亿,实现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我们现在整治散乱污企业,与国家提出的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一脉相承的。

环保执法打击的是违法企业,是黑色的GDP,扶植的是合法企业,是绿色的GDP。在执法过程中,肯定会对一些违法企业、不达标企业造成较大冲击,甚至关停淘汰,我想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历史欠账总是要还的,“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还要进一步向全国推广,请大家客观理性来看待这个问题。谢谢。

科技日报:大家都知道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在好转,但是长三角地区貌似有所反弹,公众对东三省、汾渭平原的大气情况也比较关注,我想问一下未来对这些区域会采取哪些大气污染防治举措?

刘炳江:你观察很细致,今年1月份长三角的空气污染有所反弹,确实是事实。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空气质量受气象因素影响较大,一个月的反弹、一个季度的反弹是很正常的,北京去年1月份增长70%,而全年下降了20%。1月份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是改善的,但长三角PM2.5增长了20%左右,因为1月份长三角出现不利气象的天数比较多,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比前几年要糟糕,气象条件是恶化的。

从国际经验看,空气质量往往是采用三年连续滑动的数据进行评价,我们说珠三角是不是达标,不是说一年达标了,而是看连续三年达标。所以一个月、一个季度,甚至半年、一年空气质量波动有时候都是很正常的。我们会客观理性看待这个问题,目标完成就行,中间波动一下很正常。

说到京津冀的改善,大家可能联想到长三角还有东北三省大气污染的问题。全国《大气十条》五年任务都圆满完成了,但是京津冀取得的成绩比较大,其他地区就显得落后了。东北三省主要是供热和秸秆焚烧的问题,小锅炉清理不到位,秸秆综合利用率低,问题的关键非常清楚。长三角是重点区域,改善也非常明显。汾渭平原是倒L型的,污染团就在渭河平原和汾河谷地里相互传输,城市之间受影响还是比较明显的,涉及到陕西、山西和河南三个省。许多专家在呼吁,要对其进行集中的治理。我们也专程去做了调研,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做调研。

下一步,我们会进一步加强研究,力争纳入到国家重点控制区域,实行联防联控。在进行三年蓝天保卫战的时候,一年一个战役,一个战役接一个战役,推动空气质量的不断改善。谢谢。

第一财经日报:近日环保部发函明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表示“未批先建”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请问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是否纵容了“未批先建”行为?

刘友宾:未批先建是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新修订的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

环境保护部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绝不姑息。特别是近年来,结合去产能政策和强化督查行动,清理处罚了一大批未批先建项目。

这次我部发函,明确未批先建有关法律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即“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坚持依法行政。

二是配合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监管力度,决不允许任何未批先建违法项目游离于环境监管之外。

三是对未批先建项目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即使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两年内未被发现,对其关联的无证排放、超标排放、未履行“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决不纵容。

我们注意到,社会各界包括法律界人士在内,对有关未批先建法律问题高度关注,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法治进程的关心,我们将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从严打击未批先建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界面新闻:进入采暖季后,陆续有媒体报道在京津冀区域的一些村庄和社区,出现了天然气气量不够、来气不稳等情况,环保部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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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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