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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四项举措推进岷江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时间:2017-05-04 16:05

来源:阿坝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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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搭建平台借智引力。2016年4月,阿坝州人民政府与河海大学、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校(院)地合作,借智引力,共同促进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成为全国首个开启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的市州。2016年11月在汶川召开“第二届世界水谷论坛暨首届汶川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为岷江—大渡河流域综合治理问诊把脉,推进岷江—大渡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

二是编制规划综合施治。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牵头编制的《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2016~2030年)》已形成送审稿,将于5月中旬由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该《规划》围绕阿坝州“三区一中心”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工作要求,涵盖岷江、大渡河上游干流沿线及其主要支流,辐射黄河、嘉陵江流域,重点布局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规划、生态经济规划和智慧流域建设规划,预计投入781亿元资金,通过开展5—15年的综合治理,基本实现“生态修复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生态特色农牧业体系全面构建”的战略目标。

  三是整合资金强化保障。2016年,岷江—大渡河上游生态修复工程落实项目413个、资金30.99亿元,2017年拟实施项目353个,计划投资30.96亿元。在用好国家、省对阿坝州生态建设政策和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推动地区间、流域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引进和推行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让更多的资金注入岷江流域综合治理。

四是探索机制促进长效。州委、州政府将岷江—大渡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纳入目标考核,建立完善考核办法和细则。同时,以“河长制”为基础,逐步探索和构建守土有责的“合力”推进机制、市场经济的“动力”运行机制、公众参与的“借力”协作机制,着力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营造出崇尚生态文明、推进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生态建设领域,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主动”的投入格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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