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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附整改措施清单)

时间:2017-05-03 15:50

来源: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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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萍乡市2016年各县(区)上报的已淘汰或已进行技术改造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燃煤锅炉不再发放年检合格证书并予以淘汰。

责任单位:萍乡市政府,省环保厅。

十七、宜春市2016年上半年 PM10浓度比去年同期升高35%,上升幅度在全国338个城市中位居前列,但尚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整改目标:彻底扭转中心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的局面,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好转。

整改时限:2016年底。

整改措施:

1、开展建筑工地、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周边所有瓷土等企业扬尘整治。责令建筑工地、预拌混凝土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令中心城区周边所有瓷土等矿山开采企业停产整治,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直至达到环保要求后方能恢复生产。取缔未经批准设置及整改不到位的砂石堆场、瓷土转运场。

2、开展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加大道路巡查执法力度,对超载超限超高或未采取密闭、篷布遮盖等抑制扬尘污染措施、沿路抛洒滴漏的运输车辆一律依法处罚。对重点路段道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保持道路清洁。

3、加大工业企业巡查排查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落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顶风作案偷排偷放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2016年底前全部淘汰中心城区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4、开展城区露天烧烤污染整治。全面取缔中心城区违法违规露天烧烤。对拒不整改、仍然违法经营的业户,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

十八、2014年,省环境保护厅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检查发现,有17家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低于排放标准,被认定为“无效运行”;2015年,省委专项巡视发现,全省有21个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不到50%;督察组抽查12家污水处理厂,有7家进水浓度接近排放标准,其中宜黄、铅山两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甚至低于50毫克/升。

整改目标:2020年底前解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运行无效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已与污水收集率或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长期偏低的48个县(市)签订了污水管网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建设任务、时限及要求。

2、督促48个县(市)制定污水管网改造方案,对污水管网破损、断裂、渗漏、堵塞及交接点未打通等问题进行整改。

3、督促各地结合旧城改造,因地制宜对现有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力争做到污水应收尽收。

4、加强对48个县(市)污水管网建设的督促检查,对进展较慢的县(市)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县(市)进行通报约谈,扣减财政奖补资金。

5、督促各地加强污水管网运维管理,完善管网巡查制度,做好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定期检修保养工作。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各设区市政府。

十九、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江西省共有4家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目前处理能力8.5万吨/年,但2015年全省需处置量约15.3万吨,处置能力缺口较大,大量危废长期存放,甚至非法处置。

整改目标: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吉安市、赣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处置能力分别为4.5万吨/年、5万吨/年)和九江市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处置能力5万吨/年)建设。逐步推动新余、上饶、抚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采取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等措施,定期调度吉安、赣州、九江3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加快制定方案、项目环评和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建成投运。

2、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已有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处置行为,确保贮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合法、有序、运行正常。

3、落实全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投入使用,实现全省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加强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吉安、赣州、九江、新余、上饶、抚州市政府。

二十、2015年12月,环境保护部组织抽查江西省3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有13家危废去向不明或处置不规范,5家长期存放,存在突出环境风险。

(一)九江市。

整改目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到位。

整改时限:2017年5月底。

整改措施:

1、2017年5月底前,责成江西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积压堆存危险废物转运至位于丰城市的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2、2016年底建成1个医疗废物处置项目,2018年底前,拟建设1-2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3、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摸清境内企业危险废物暂存情况,配合企业解决危险废物长期存放的问题,坚决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九江市政府、省环保厅。

(二)赣州市。

整改目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到位。

整改时限:2016年底。

整改措施:

1、责成赣州卓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对产生的烟气脱硫渣,严格按照环评和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贮存。在2016年底前送至具备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健全管理台账。

2、责成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完善危险废物台账、严格落实各类危险废物分类、贮存、申报制度,合法规范处置危险废物。

3、加强现场检查,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重点检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指导、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依法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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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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